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以及群众满意度,2018年,巢湖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目前,全市163家企业获评本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0家企业喜获合肥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称号。
健全创建机制。市政府专题部署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工作先行先试、分布实施、逐步评选、逐年扩大工作原则,成立放心消费创建联席会议制度,市场、公安、司法等20个部门不定期协调解决跨部门问题,推动创建工作稳步实施。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列入市政府年度质量工作目标考核中,激烈各责任单位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创新有为。
营造创建氛围。在黄麓镇、烔炀镇举办“品质消费乡村行”活动2次,开展消费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养老院活动28场次,散发放心消费知识手册3万份,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渠道,指导如何辨别真假商品,12000人次接受宣传教育。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培训活动17场,精准培训有意向申报单位,详细解读放心消费创建方案,申报资格、流程和所需材料。
注重创建实效。精选第一产业中的龙头企业、第二产业中直接为最终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第三产业中有品牌、有品质的30家优秀企业,开展“放心消费在巢湖”联创活动,引领带动全市商业服务业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工作人员上门悉心指导,帮助参创单位对标达标,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不合格商品下架、消费纠纷处理以及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努力做到“让消费者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截至目前,共收到265家企业申请参加创建,24家企业申请合肥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强化考核评审。实行“一周一派单、一月一点评”,以派单形式下发阶段性工作任务,每月督查创建进度,及时点评创建成果,总结成熟经验积极推广。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审查参创单位资料和实际情况,对于近2年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被行政处罚、消费者投诉的申报者给予一票否决,确保创建单位的示范作用。此外,为创建示范单位积极争取招投标、购买服务、银行授信、诚信单位评选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扩大创建效应和社会影响力。经过层层评审,目前,163家企业获评巢湖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0家企业获评合肥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