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年“双11”即将到来,今年是“双11”诞生第10年,各大电商平台甚至实体店都在摩拳擦掌,从10月份开始,各种折扣、促销活动令人眼花缭乱。砀山县消保委去年共接到涉及“双11”投诉8件,主要反映商家发货太慢、商品质量差、退换难、先涨价后降价、虚假宣传等。
砀山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双11”购物要注意以下几点:
1.理智购物,不盲目贪恋低价。预售、定金膨胀金、各类满减红包、直降红包、返现券等优惠券以及7天或30天保价政策等,让消费者“傻傻算不清”。建议消费者对心仪商品提前关注,谨防商家先涨价后打折。消费者还是要理性消费,提前拟定购物清单,按需购入商品,不要因一时冲动而盲目消费。
2.“三包”期限应从收到货之日起开始计算,赠品也要享受常规售后服务。根据2014年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三包”期限应当从收到商品之日起算起,而不再是从购买之日起算起。另外,赠品也要享受常规“三包”服务。
3.主动拒绝刷单行为。即将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刷销量、刷好评、删差评等损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行为明令禁止。相反,作为对电商平台的商品和服务的体验者也应该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消费者要主动拒绝电商平台提供的有偿刷单、刷好评等违法行为,主动维护自己和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4.存证意识不能少,权益维护要及时。对于网购纠纷的,请注意保留相关凭证,包括聊天记录、宣传页面、缴费凭证等截图,与商家发生纠纷后,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无法协商解决的,及时向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电商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向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http://www.12315.cn/)投诉反映,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