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精神,10月29日,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黄山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于指导全市依法依规、科学公正、智慧智能推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方案》提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政府监管职能转变,加快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公正、智慧智能监管。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五年内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推进行政监管、风险监测、信用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从十个方面提出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全面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加快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大力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实施质量安全全程追溯监管、加强风险监测与防控、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案件查办力度、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发挥社会协同共治作用等10项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勇于担当,真抓实干,通力合作,扎实推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强化责任和担当意识,建立健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领导机制,抓好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部门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保证按照时间进度、质量要求完成好工作,切实改进监管工作。要督导本地、本部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助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