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证照分离”改革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试点推进以来,六安市工商质监局认真按照《六安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构建“双告知、双反馈、双随机、双公示”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做好审管衔接,加强对事中承诺事项的审查和获证后的监管,确保监管无缝衔接、不留死角。
一是“双告知”信息明确化。要求“证照分离”改革涉改单位使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送和认领企业设立、变更信息,实现涉企信息互联共享,牵头规范42项涉改事项经营范围表述,以便于有关审批和监管单位及时认领,自6月27日至今,平台共推送121户企业信息。
二是“双反馈”责任清晰化。为确保各涉改单位内部做好审批部门、核查监管部门之间的衔接,做好审管衔接工作,避免出现监管真空,要求各单位在制定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中要明确:审批部门每日要将认领的“双告知”信息反馈给核查监管部门,核查监管部门要在2个月内至少1次对备案、告知承诺或办证信息进行核查,核查信息也要及时反馈审批部门。目前市、区两级各涉改单位共制定56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落实“双反馈”机制。
三是“双随机”抽查日常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大力实施部门联合检查。按照《六安市2018年度市本级部门内和部门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市、区各涉改单位共抽查企业380户,抽查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
四是“双公示”录入及时化。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构建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落实联合惩戒机制,要求各涉改单位在办理许可证后或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许可或处罚信息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自6月27日至今,平台共归集涉及试点地区企业的行政许可信息89条,处罚信息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