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行业专项联合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池州市工商质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积极部署开展互联网金融行业专项联合检查。
一、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市工商质监局、市金融办及时对接沟通,会商联合检查具体事项,联合转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行业专项联合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金融办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联合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时间步骤、处理措施等。
二、明确职责,协同行动。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检查对象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广告发布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等进行检查,并根据金融管理部门出具的定性及处置意见,依法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金融办负责牵头对检查对象遵守禁止性规定、履行法定义务与风险管理相关要求、履行对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义务、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要求、遵守重点领域相关监管要求以及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会同公安机关重点对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套取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等非法金融活动进行打击查处。各部门各司其职,又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检查整治合力。
三、压实责任,严格检查。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将省工商局、省互金整治办下发的11户涉互联网金融企业分发到各县区,要求各地根据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和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规定的标准和内容开展严格检查,做到一户不漏、一项不少,严格把关,准确定性。同时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及时整理归入台账。对发现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要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对存在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的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对发现存在无证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检查和处罚结果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