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马鞍山市工商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监管重心由传统的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全市基本构建了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涉企信息归集、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四位一体”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
一、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举措
一是严格执行省政府规定的工商登记前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告知申请人涉及的审批经营项目和相应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二是利用“安徽省协同监管平台”,将企业登记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 根据各部门提供的规范经营范围用语及审批事项具体承办层级,实现精准告知,并根据接收和反馈信息,通报各相关单位“双告知”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9月26日实施全量信息推送以来,全市共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5万条。
二、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一是建立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出台《马鞍山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全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市、县两级执法检查机关共122个单位(市直31个单位,县区91个单位),全面建成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和随机抽查事项监管细则),做到了建立全覆盖并实施动态调整。二是推动“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按照“纵向发起、横向联动”的原则,各单位每年均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安排抽查任务。探索实施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层执法、重复检查。三是秉持公示即监管的理念,将抽查计划、抽查对象、抽查机关、抽查结果全程向社会公示,避免了人情监管、任性监管。2017年以来,共完成93批次3137户企业的抽查公示工作。
三、着力开展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
一是组织全市各相关单位学习解读《安徽省涉企信息归集应用实施办法(试行)》,按照办法要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对行政许可部门的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协同监管等信息归集,充分利用涉企信息的归集、共享、公示和结果运用功能,不断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机制。二是打造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打通涉企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归集共享。全市共开通省协同监管平台单位用户196个,对12万条行政许可、5.4万条行政处罚、1.1万条抽查信息进行了共享。三是强化年报公示工作宣传引导和服务指导,实行上门年报等服务举措,推动企业年报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2017年度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分别达到90%、91%和93%,已连续5年顺利完成年报工作。
四、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
一是规范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累计将1.06万户次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1845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二是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2017年,马鞍山市工商局与该市30个市直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关于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税务、环保、交运、农委、质监、食药监等部门也分别对各自监管领域失信市场主体和各相关单位签订了联合惩戒备忘录。三是积极开展失信被执行人任职限制工作,对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予办理相关工商登记,累计拦截失信被执行人任职申请390人次,初步建立了对失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